孙延国因保管不善,将01001416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大欢心里31-6号,面积为:35.40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延国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