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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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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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13:47:54  阅读次数:5638 次

      我单位拟对于峰的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站前区惠宾路5-18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139.2㎡。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37号窗口。
联系电话2877813。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