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鹏因保管不善,将20065666号和I483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西市区光华里88-3号,面积为:44.01平方米和18.90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玉鹏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