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边字[2019]第000256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春华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聂辉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分中心登记大厅(联系电话:395750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老边区繁荣路10-3号3单元27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面积:79.11㎡,
房证号:边房权证字第00407294号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 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