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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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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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8 16:16:43  阅读次数:6568 次


   马学谭因保管不善,将20100702646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坐落地址:站前区东昌街40乙-52号,面积为:85.92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