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秀英、冷卫东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公示公告-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您好,欢迎访问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正文

公示公告

关于姜秀英、冷卫东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 字体:
2020-01-20 09:37:33  阅读次数:6306 次

继边字[2020]第00029号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姜秀英、冷卫东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冷德全遗留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分中心登记大厅(联系电话:395750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老边区文化路西24-11号7单元84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面积:39.79㎡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