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带抵押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出卖人与买受人)【原件及复印件】
3、出卖人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二手房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换协议、遗嘱【原件】
5、税费缴纳凭证【原件】
6、出卖方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移及解除抵押的同意书【原件】
7、买受方抵押权人与买受人签定的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8、原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二、办结时限
符合登记条件,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住宅(含车库、车位、储藏室):转移登记费80元、抵押登记费80元
非住宅:转移登记费550元、抵押登记费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