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 2、权属来源材料,包括:①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提交土地承包合同; 3、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二、办结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地籍调查、公告、补正材料的时间不计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