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关于营商环境监督行动要求和部署,2022年3月7日上午,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组织召开落实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暨项目推进工作会议,派驻十二纪检组副组长秦明出席。会议由中心纪委书记赵其喜同志主持,中心副科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副主任任建伟传达了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辽宁省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落实会议的有关精神,传达了《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明确的监督重点和整治措施。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确保《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落实到位,在工作措施上要切实拿出硬招、实招,不走过场、不走形式,把改善营商环境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力争实现“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监督治理效果”的行动目标。
中心纪委书记赵其喜向与会人员传达了《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工作措施》,中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科室(分中心、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建立专门台账,开展精准监督,按时报送问题清单。
赵其喜同志对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级营商环境建设文件精神,驰而不息的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二是要压实各科室责任,要从本行业特点入手,重点监督审批环节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是否存在让群众多跑路的情况;是否存在过度执法、钓鱼执法现象。对历史信访案件要进行认真地梳理排查,对信访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强化监督问责,窗口业务部门要为企业群众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对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要追责到底。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为奋力打造我市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