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营口市首笔“带押过户”登记业务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老边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营口分行等部门的共同协作下正式办结,这也标志着我市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正式落地。
营口市民吴女士欲将坐落于老边区的房屋转让给左先生夫妇,她之前在建设银行营口分行抵押贷款购买此房,尚有余款未还清,而买方欲在同一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购房。4月19日当天,银行和买卖双方共同向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老边分中心申请“带押过户”登记。工作人员按既定流程有序实施,不足一个小时,购房者取得了不动产权证书,银行同时取得不动产证明,卖方抵押登记予以注销。整个过程交易安全,办理便捷,买卖双方都很满意。
自然资源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及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为“带押过户”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为此,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率先探索制定了多种模式,其一为“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就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其二为“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将转移登记和新抵押权首次登记合并办理,待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其三为“抵押权变更”模式,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合并办理;其四为“双预告带押过户”模式,先进行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再将转移登记、预抵转本、旧抵押权注销合并办理。本次办理的首笔“带押过户”采取的即为第一种模式。
“不用提前还清抵押贷款就可以办理过户,而且整个交易过程在一个窗口就完成了,不用来回跑,节省了很多时间,现在我们营口办不动产登记真是太方便了”。方便快捷是买卖双方在在交易过程中最深刻的体验。“带押过户”省去了“买家垫资或者卖家借款——卖家去银行还贷——解除抵押——转移登记”这一繁杂流程,简化了程序,避免了办事群众来回奔波,大大提升了登记机构和银行的服务效能。
实现“带押过户”,很大程度上节省了办理时间,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了买方、卖方、银行、登记机构四方共赢,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下一步,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守正创新,在率先实现住宅“带押过户”的基础上,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此项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助力我市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