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使用协议
甲方: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乙方:注册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系统用户
甲乙双方本着信息共享、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范围: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不动产登记的在线预约、预审,不动产相关政策法规在线咨询等服务。
第二条 甲乙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本网站用户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本网站拥有。用户通过注册界面点击“我已阅读”选择框,即表示用户与本网站达成协议并接受所有的服务条款。
第三条 服务内容:本网站通过国际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不动产登记在线申报的功能。
第四条 用户隐私制度: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本网站的基本原则。本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信息。
第五条 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一旦注册成功成为本网站用户,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每个用户需对其帐号、密码的安全性和从事的所有活动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本网站。
第六条 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营口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与其他的在线使用的互联网网站一样,也会受到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面临着诸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困扰、系统崩溃、网络掉线、网速缓慢、程序漏洞等问题的困扰和威胁。若出现以上问题,有可能对乙方上传的信息带来不安全,若对乙方个人隐私及相关利益造成影响,乙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由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