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预审是指申请人通过网站、微信方式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并上传申请资料影像图片。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将纸质资料提交至办证大厅窗口受理,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目标。
一、申请人可登陆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yksbdc.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进入“网上预审”板块,选取登记事项、填写申请信息及上传要件材料,提交预审。
二、网上预审业务范围:
现阶段网上预审服务的业务类别为:
1、二手房买卖(须为2016年11月以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
2、赠与(须为2016年11月以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
3、个人新购商品房(须为2016年11月以后办理的房地产首次登记);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首次登记;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转移登记。
三、办理的时间:
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短信通知,请按照短信提醒的日期、时间到营口市不动登记中心指定窗口提交纸质资料。
四、友情提示:
1.网上预审采取实名制,申请人须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人或代理人。
2、网上预审须认真阅读网上预审须知和办事指南,准备好登记申请办理业务的要件材料,在填写内容时,请认真如实填写,保证上传的影像图片清晰有效,错误的信息可能造成预审办理失败。
3、无法成功申请网上预审的情形
若您所申请的不动产房地数据未关联、不动产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信息、不动产存在有效的预审信息或已在办证窗口提交受理申请,您将无法成功申请办理预审业务,请根据相关提示处理后再申请预审。
4、预审未通过予以退件的,我中心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退件原因。申请人补正资料后,可以重新申请。
5、预审成功后,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预审通过短信、携带与预审资料内容一致的要件材料原件到不动产办事大厅办理相关业务。
五、咨询电话:
若有不明事项,请于8:30-11:30或13:00-17:00(周六、日,节假日除外)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417-2877938;技术支持电话:0417-2877951。
六、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不尽事宜由营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